1.12月28日唐山市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预警信号

2.唐山限号查询今天唐山限行范围和时间

3.1月22日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唐山天气预警解除_唐山天气怎么了

唐山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期间移动源减排措施:

更新时间:2022年1月23日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各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往期信息: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拓展材料: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4.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响应措施,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12月28日唐山市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预警信号

唐山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期间移动源减排措施:

更新时间:2022年1月23日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运车辆运输。

2.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工业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货运车辆进出厂。

3.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集疏港。

4.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内以及各县城区,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日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运输。

2.每日17时至次日7时,工业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

3.每日17时至次日7时,港口禁止重型柴油货车集疏港。

4.除应急抢险和重点民生工程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内以及各县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运输。

2.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绩效评价为A和引领性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其他行业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

3.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

4.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内以及各县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6.落实常态化非营运小型汽车2个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持续不变。

唐山限号查询今天唐山限行范围和时间

唐山市气象台2020年12月28日9时58分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受蒙古国东移南下的冷空气影响,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气温持续下降10~12℃,最低气温将降至-19~-16℃,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唐山市气象台2020年12月28日10时8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受冷空气影响,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我市内陆地区有偏北风4-5级阵风6-7级,沿海海面有偏北风6-7级阵风8-9级,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12月28日至31日,将会有今冬最强寒潮横扫我国,中东部大部将出现入冬以来最冷天气,25个省会级城市气温将创今冬新低,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孙军分析称,这次寒潮天气的降温幅度将堪比2016年的“霸王级”寒潮,北方局地将冷到“发紫”。

天气影响预测

北方强冷空气将于12月29日下午起影响我市,12月30日到1月2日我市将出现持续低温冰冻天气。

气温影响:预计29日最低气温降温幅度可达10℃左右,30日、31日早晨将出现持续2天低于-4℃的低温冰冻天气,白天最高气温还在零下。

大风影响:29日下午-30日冷空气影响时还伴有阵风4~5级。

唐山具体天气预报

防御指南

此次冷空气强度强,降温幅度大,温度偏低,主要是低温冰冻和大风影响,建议:

1、供水供气部门注意做好供水供气系统的防冻保暖工作,防止管道、水表等冻裂冻坏;

2、农业部门注意取措施做好设施农业、茶叶、果树和露地作物、畜棚等的防大风和防冻保暖工作;

3、公安、住建、市政、交通、海事、卫生、应急、供电等各部门注意做好低温冰冻和大风的防范工作。

农事建议

要加强冬小麦、油菜、绿肥及低洼地段的果树、茶树等的清沟排渍,防止积水结冰加重冻害发生;要做好在田地产蔬菜的收上市工作,对在寒潮中有明显影响的在田蔬菜,加快收上市,不能及时上市的覆盖保温,减轻冰冻危害。

农业设施方面,要完善加固棚架设施,压紧压膜绳,对有安全隐患特别是年久和超长、超宽的大棚,在棚内增设立柱、拉杆,加强棚架承受能力,防棚架倒塌或大风掀开棚膜加重冻害,并做好冷空气影响期间的防冻保暖、通风除湿、增光防病等工作。

要做好家禽家畜等养殖户禽畜棚舍的防寒保温工作,增加光照时间。

水产养殖方面,要对低水位池塘加深水位,尽可能保证有效水体深度在1.5米以上;检查增氧设备,做好及时破冰,防止缺氧;临时囤蟹箱体安置于深水处,防止水浅发生冻伤或死亡;暂停拉网捕捞,注意巡塘安全。

1月22日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唐山限制汽车数量几乎是正常的,因为现在唐山的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都非常大。唐山作为北方重镇,生活和经济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因此,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和尾气带来的环境问题,取了限制汽车数量的机制。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唐山最新的时事资讯。

2008年9月24日星期二

唐山限行尾号:5和0

附:2008年9月汤山玉田限行区域:://.tript.cn/trip/50985.html.

唐山的限行条例于19年更新.唐山的位置很重要,紧挨着北京,唐山是重工业基地。随着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给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此外,工业和汽车尾气的排放会造成一定的空气质量下降,所以唐山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限制规则。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4月26日至4月30日,我市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湿度大,风力小,整体扩散条件不利。根据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戚迹领导办[]72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将4月20日启动的全市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由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

市中心城区环线以内及各县(市)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取两个车牌尾号一组,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人群与北京一致,尾号最后一位为准。法定节日和公休日没有限制。4月26日禁尾号4和9,4月27日和28日不禁,4月29日禁尾号5和0,4月30日禁尾号1和6。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按4月19日市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成员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的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重污染天气减排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唐山市人民

2004年4月25日

限制规则于2008年4月20日在唐山开始实施。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成员单位: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20日至25日,我市风力较弱,湿度增大,整体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中重度污染过程。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通知》(冀气领导办68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08年4月20日8时至4月2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来源的减排措施。

1.钢铁工业。性能评定为A级、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含县区)以外的烧结机设备停运40%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含县区)的烧结机设备停运50%以上;如评为B级,停止60%以上烧结机设备;如果被评为C级,停止70%以上的烧结机设备;如果被评定为D级

4.建材行业。研磨站停止生产。按照设计产能,玻璃熔窑限产15%,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mg/m3。制砖、岩棉等建材行业停产。

5.水泥工业(不包括粉磨站)。水泥企业取措施停产。

6.制药(农药)行业。原料药生产涉及的制药企业VOCs排放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过程,绩效评价为A类的,停止装卸有机溶剂,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如被评为B类,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其他工序轮流停产;评价为C级关断。

7.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铲、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材料、石灰窑、家具制造等行业。性能被评为A级的,位于工业园区的喷涂工段停产;不产生VOCs不进入工业园区的,按照污染物总量轮流停产;如果不进入工业园区,会产生VOCsb级关闭的评估。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

8.所有企业喷涂工段停产(自动汽车生产线除外)。

9.露天开和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10.轮流停产的企业分组为A组停产,B组生产。

(2)移动源限制措施。

1.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的环路以内,每天7:00至20:00禁止大型货车(含持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周一至周五7:00至20:00取两个车牌尾号一组,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人群与北京一致,尾号最后一位为准。法定节日和公休日没有限制,即4月20日、21日,没有限制。增加公共交通的容量。

2.港口集疏运运输车辆禁止进出港区,但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重点车辆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安全,运输民生物资或者有特殊需求的产品,为外贸货物和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3)粉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绩效评价为A级的市县建成区施工工地停止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现场运输、拌制石灰混凝土、挖掘、拆除改建、建设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绩效考核为B级的工地停工。免于停工的中心城区市政工程,由市生态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单位免于停工的通知》(唐生态环保办4号)严格执行。

2.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将停止使用。

3.符合住建部门提出的扬尘控制四项基本要求和两项强化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以正常生产,其他停止生产。

4.停止室外喷涂、油漆、切割和喷射混凝土护坡。

5.在常规操作的基础上,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率。适用于城市主干道和易扬尘路段。

6.人工增雨(雪)气象条件具备时,气象部门应当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唐铮办字[]21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发挥派驻企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坚持每天由县领导带队,

市各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检查组和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将组成暗访检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凡不落实市要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各县(市)、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应于每天10时前将前一日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市环境保护指挥中心(2801754)。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电视字幕和互联网向社会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主动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要及时通过短信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唐山市人民

2004年4月19日

特别提示:

年4月20日(周六)

年4月21日(周日)

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不限行!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人民,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部门预测,自1月22日零时起,我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升高,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9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和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执行,如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区城区,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函》相关条款。

5.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面源控制措施。

1.完成“双代”的区域严禁销售、使用各类民用燃煤。

2.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3.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4.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本通知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对保障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绩效评价为A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企业不限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严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罚款、公开曝光、暂扣排污证、减分降级”六项综合惩罚性措施落实到位。

4.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8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

唐山市人民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