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市教育局的下属单位

2.东营市小升初成绩划分等级

3.2014年山东省东营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东营市教育局地址_东营市教育局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教育局电话:0546-644195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府前大街32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广饶县教育局是县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广饶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县委派出机构,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县教育局加挂广饶县体育局牌子。

广饶县位于东营市南部,总面积1166平方公里,辖9个镇街、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人口53万。广饶自秦朝设县,古称乐安、千乘、琅槐,是兵圣孙武的诞生地、山东吕剧的发源地、中华齐笔的原产地,被联合国地名组织评定为千年古县。

近年来,广饶县坚定不移做强工业,培育形成了高端造纸、橡胶轮胎、化工、机电汽配、纺织、食品加工等六大主导产业。

建成了全球单厂规模最大的新闻纸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橡胶轮胎产业集群、全国最大的车轮生产基地、全省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培育出销售收入过百亿元工业企业11家、中国企业500强5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6家、全球轮胎75强6家,集聚了一大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了较强的产业承接和成龙配套能力。

东营市教育局的下属单位

关于发布山东省学校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教职工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使校园安全监管由少数部门变成全社会监督,从而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构建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制度体系,特公布山东省学校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山东省教育厅:0531-51793882

济南市教育局:0531-66608058

青岛市教育局:0532-519170

淄博市教育局:0533-3162585

枣庄市教育局:0632-8688208

东营市教育局:0546-8327000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2367

潍坊市教育局:0536-8799335

济宁市教育局:0537-2106907

泰安市教育局:0538-8099829

威海市教育局:0631-5191707

日照市教育局:0633-8779361

临沂市教育局:0539-8132856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0534-2324939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0635-8245567

滨州市教育局:0543-3188700

菏泽市教育局:0530-5191079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2月25日

东营市小升初成绩划分等级

(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验收、评估等工作;研究教育理论与政策的落实、先进教育理念的转化以及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开展课程改革实验,研究总结教学规律,组织制定并落实教学常规,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考试评价研究、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并承担本地区教学评比、学科竞赛和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进行课题规划、研究与管理,承担国家、省级重大课题的攻关研究、教育科研成果和科学理论的实验应用推广;承担市教育学会及各分支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开展体卫艺和国防教育教研、教改等工作。

(三)市教育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和教育信息库建设。

(四)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校、研究生等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宣传、考风考纪工作。

(五)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研究拟定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部分非学历证书考试、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工作;负责考生的考籍档案管理、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

(六)市教育电视台

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平台及省教育电视台的教育数字节目;自办部分有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专题节目;联合当地教育、教学及有关单位开展远程教育,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业务管理;负责全市中等学历教育学校和市属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业务管理;负责全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八)市教师培训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普通话推广、水平测试、用字管理等工作。

(九)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挂东营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学校实验用房、仪器设备配备方案的实施;指导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实验课开设和实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实验操作的考核、考查工作;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活动;负责学校体育、艺术、卫生、电教器材等教育装备现代化物资的质量检查、效益评价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勤工俭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勤工俭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校办企业和校园经济的规划和建设,对校办企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汇总统计;指导、监督中小学生统一用品的招投标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教材、教学辅导资料、图书、报刊的选用及图书馆(室)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2014年山东省东营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1、根据查询东营市教育局显示,A级85分至100分,为优。

2、B级70分至84.9分,为良。

3、C级60分69.9分,为合格。

4、D级60分以下,不合格。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2014年,我市各小学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报名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自定。

 三、入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学生报名分两大类: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四、办学主体多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和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等区域存在办学主体多元的状况,按照市2010年第27次专题会议要求,市中心城区东城以市教育局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解决入学问题;西城以东营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配合解决入学问题;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以河口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配合解决入学问题。

 五、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今年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主要变化是总结推广2013年东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的做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教育部门监督下,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学生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六、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从2013年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控制班额,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解决目前在城区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的同时,各级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优化配置的步伐,不断扩充优质教育,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在招生政策上逐步加大调控力度,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从去年开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建立了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居住时间的长短,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是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的规定,以及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在学籍管理系统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孩子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从2013年开始全市统一启用该权限,今年继续执行该政策,200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

 四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且居住地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53号)和《东营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我市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此,从2013年开始,入学材料中的原流动人口暂住证,更改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其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年度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五是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还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一)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二)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五)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

 (六)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

 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纪律要求是: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均衡配置教育,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得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九、全市各招生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市教育局:8327670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河口区教育局:3652020

 广饶县教育局:6445352

 垦利县教育局:2522299

 利津县教育局: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8302676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